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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8032/2022-00070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雁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27 发布日期: 2022-11-27 文  号: 资雁府办发〔2022〕85号 有 效 性: 有效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城东新区城市规范化管理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东新区管委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雁江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宝莲街道办事处、雁江建投集团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城东新区城市规范化管理的行动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各单位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7

 

 

资阳市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加强城东新区城市规范化管理的行动方案

 

为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城东新区人居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市五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重要部署,按照“着眼现状,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的方针,以“城市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以解决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规范停放秩序、噪声管理和占道经营等行为,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动辖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东新区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至202212月底着力解决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和5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机动车乱停放问题。实现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车辆停放有序,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上无机动车辆乱停放现象,噪声扰民突出问题得以基本解决,临时便民疏导点科学规范设置。到20232月底前,实现背街小巷停放、小区门前车辆停放秩序规范有序,小区临街地面停车秩序实现明显好转,实现临时便民疏导点管理规范有序,占道经营、流动商贩问题得以基本根治,城东城市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机制运行有序。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停车秩序

1.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交警十城管”联动执法模式,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委托城管照相或为城管配备交警手持终端,解决城东交警警力不足问题。常态化组织公安交警、城管联合开展停车秩序乱象集中治理,增加交警巡查处置的频次,对于违法停放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社区、物业及综合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违停,及时劝阻,对仍不听劝者拍照发给交警部门处罚。 

责任单位:交警一大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宝莲街道

完成时限:202211月开始,并长期坚持

2.开展主次干道停车设施提升行动。在中医院、幸福公馆、字库山公园等易发生车辆违停的主干道,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雁江建投安装违停摄像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汇兴路、中兴街、蜀乡大道、迎宾大道等五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进行清理,安装隔离桩,一律不允许机动车上人行道。在宝台大道、锦湾大街人行道补安装隔离桩或隔离栏,切实解决机动车人行道违停问题。规范完善停车标识标线,整治擅自将停车设施改为他用、私自上锁等占用公共资源停车位的现象,对破环隔离栏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一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雁江建投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前

3.开展背街小巷停车秩序规范行动。区执法局牵头对背街小巷临街人行道易发生机动车乱停的点位进行摸排,区住建局负责安装隔离桩、隔离栏等进行物理隔离,从而限制机动车上人行道。对确有停车需求,且具备设置条件又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雁江建投负责增设,并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雁江建投对路面上机动车易乱停的地段,能够施划停车位的进行合理施划,收取停车费。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宝莲街道、雁江建投

完成时限:20231月底前

4.开展小区临街地面停车秩序攻坚行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交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小区临街地面设置停车位进行规划,科学设置一批停车场位,取缔停车秩序乱的小区临街地面停车场地。物业管理部门要强化红线内停车秩序的管理责任,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将车辆停到资源丰富的地下车库。对取缔后小区临街地面的人行通道采取安装隔离桩和隔离护栏的方式进行物理隔离,公安交警部门对取缔后小区临街地面的乱停行为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房管局、宝莲街道、交警一大队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前

(二)规范噪声管理

5实行噪声分类管理和责任区制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东城一号、上东国际、沱江花园等地段的夜宵店进行全面摸底,对主次干道、商业道街和背街小巷实行分类管理,设置噪声严控区、一般管控区和倡导区,制定规范,实行一条街一个管理标准,增强管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宝莲街道办事处与商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告知书,全面落实坐商归店,规范经营,对不听劝告占道经营的,或噪声扰民的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宝莲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11月底前

6.规范坝坝舞、广场舞管理。对蜀人原乡广场、水体公园等坝坝舞,实行“三限”管理,即:限时、限地、限音量。制定印发关于广场、公园等噪声管控的通告并在广场显眼位置公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公园、广场等显眼位置安装噪声监测仪器,实时显示噪声排放值,对坝坝舞携带音响等设备参照市局加装控音电阻,并适时登记、定期校正,把分布降低至规定范围内,提醒广场舞、健身操等活动组织者做好音量管控。规范设置,引导广场舞、坝坝舞选点远离居民区,取缔一些离居民点近、不规范、噪声投诉多的小型广场舞。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宝莲街道

完成时限:202211月底前

7.规范娱乐健身活动。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唱歌、打陀螺等娱乐健身活动,对携带音响、乐队入广场、公园的吹拉弹唱扰民者,在适当区域设置专门的活动场地,为其电源等设备提供方便,引导其自觉遵守噪声管理的各项规定。对打陀螺的,采取双限措施,即:限时间、限场地,远离小区等人员居住区。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212月中旬

8.组建夜间噪声管控专班。针对夜间噪声扰民投诉多发现象,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雁江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属地街道组建夜间巡查队,加强夜间夜市宵夜等社会噪声排放管控。按照“受理后快速反应、处置后及时回复”的要求,专项处置夜间噪声扰民投诉信访问题。为城管队员等购买便携式噪声监测仪,作为日常巡查工作中现场劝导和规范的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雁江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宝莲街道

完成时限:202211月下旬组建完成,并常态化开展工作

(三)规范占道经营

9.规范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管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街道开展游商及以车贩卖专项治理。加大大地农贸市场的管理。开展取缔朝阳二三期间以街为市的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全部规范至朝阳临时市场。加大弘城水韵临时市场的疏导,进一步缓解超容量超负荷运转难题。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宝莲街道

完成时限:20232月底完成,并常态化开展工作

10.科学设置便民疏导点。采取疏堵结合方式,采取定地点、定时间、定业态、定规模等五定管理办法,同时参照市一级的做法,科学设置一批便民疏导点或临时以车贩卖区,缓解城东新区市场容量不足问题,既实现疫情下增加就业,助力经济发展,又实现方便人民群众生活,规范市容秩序的作用。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宝莲街道

完成时限:20232月底完成,并规范化运行

11.着力攻坚解决环境职业学院游商占道经营难题。为进一步凝聚人气,扩大高职院校的辐射效应,在学院四周200米范围外的政府闲置地块平场规范设置临时以车贩卖区,引入业主或自治组织,建立准入机制,规范经营行为,彻底解决游商占道经营问题。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东管委、宝莲街道、区教育和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32月底完成,并规范化运行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从1115日开始,为期三个月。

(一)动员准备阶段1115日至1120日)。制定规范行动方案,召开规范行动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下发方案。区级各部门安排部署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开展规范行动大宣传,营造开展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120日至2023220日)。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职能,组织开展集中治理攻坚,逐一逐项梳理解决问题,确保集中攻坚达到预期效果,让“城市有变化、人民有感受”。各责任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问题要落实有效整改措施,确保达到整治预期效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220日至2月底)。本着“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的原则,在规范整治行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城东新区城市规范化管理是推动提升城东新区城市品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次城东新区城市规范化管理行动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积极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健全同频共振机制,加强部门、街道和社区三级衔接协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展“交警+城管”常态化联合执勤模式,全域巡查,做到管理无盲区,实现城市更整洁、有序、规范的工作目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和成果,及时曝光反面典型,特别是强化对执法相对人的宣传,使其能够认识随意停放车辆等行为属违规行为,增强其法制观念和配合整治行动的自觉性。广泛地发动市民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开展巡查、督查推动整治行动的落实。区政府将定期听取规范行动的开展情况汇报,各部门、街道及时将此次整治行动的情况报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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