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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2-00072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文  号: 乐府函〔2022〕39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府函〔202239

 

 

乐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牵头部门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牵头部门的通知》(资府函〔202251号)精神,经政府同意,现对民宿等9个行业领域级安全监管牵头部门明确如下:

民宿安全监管工作由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安全监管工作由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

私人影院安全监管工作由委宣传部牵头;

游乐项目(充气堡、滑梯等)安全监管工作由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

玻璃栈道安全监管工作由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

网约车行业、快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外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地下停车场安全监管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由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电竞酒店安全监管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牵头。

各乡镇(街道)承担上述行业领域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乐至县人民政府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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