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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38032/2024-00007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雁江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文  号: 资雁府发〔2024〕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资雁府发〔2024〕2号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43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资府发〔2024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通过普查,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和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二、总体安排

(一)范围内容

1.普查范围。我区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2.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二)时间安排

按照国省市部署要求,此次普查从202311月开始,到2026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430日。

1.第一阶段(202311月至2024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普查机构和普查专班,学习技术标准和规范,学习使用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

2.第二阶段(20245月至20255月)。主要任务是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实地文物调查,逐一对辖区内文物遗存开展定位、测量、航拍等数据采集工作。

3.第三阶段(20256月至2026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验收、公布普查成果,并及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创新手段,扎实做好文物普查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雁江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普查实施方案,研究和决策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不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事项,区财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负责和协调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事项,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数据底图方面事项,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事项,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负责做好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制定、数据成果发布、普查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工作。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按照普查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提供本辖区、本系统文物线索,组织动员本辖区、本系统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辖区、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三)强化工作保障。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普查队伍,聘用人员劳务费在普查经费中列支,由聘用单位及时支付,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岗位保留,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降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由市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如实填报登记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在文物普查中,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将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强化质量管理。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统一负责全区普查质量管理工作。普查机构要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文物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渠道,采取新闻发布、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普查重要意义、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深入报道普查工作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为雁江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2024220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资阳市雁江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要问题,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长: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联主席

     区政府国动办专职副主任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

詹君涛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局长

  员:     区委办副主任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沈艳丽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付世武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罗梓洋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区航务海事发展中心主任

     区水务局总工程师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区商务局副局长

付文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总支书记

张欣川   区国资金融局副局长

赵婷婷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区统计局总经济师

詹光久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文物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镇街和部门的沟通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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