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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522030/2024-0004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乐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21 发布日期: 2024-08-21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挂牌督办乐至县鸿腾天空城小区

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天池街道办事处

乐至县鸿腾天空城小区位于乐至县川鄂西路666号,性质为住宅小区,共有13栋建筑,其中高层住宅4栋、多层住宅9栋,总建筑面积共11平方米。其物业管理单位为乐至县鸿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炳华,地址:乐至县川鄂西路666号)。

2024731日,县消防救援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乐至县鸿腾天空城小区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以下10项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1. 高层建筑内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均大于30%2. 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占用;3. 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4.发电机房未设置灭火设施;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运行;6. 机械防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7. 未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9. 机械防烟系统、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用电设备、消防电梯

等设施无法正常联动;10.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上岗。同时该小区还存在以下3项一般隐患:1. 建筑内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防火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30%2. 楼栋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3. 楼栋下与架空层内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乐至县鸿腾天空城小区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责令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安排专人依法督促该场所20251231日前将上述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在整改期间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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