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政策文件库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 725510382/2020-0000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1-07 发布日期: 2020-01-07 文  号: 资高管发〔2020〕1号 有 效 性: 失效
 

资高管发〔20201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资阳高新区口腔企业员工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松涛镇、狮子山街道,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所属公司

《资阳高新区口腔企业员工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已经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17 

 

资阳高新区口腔企业员工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

支持口腔企业引进人才,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95次常务会议审定的《资阳市支持口腔装备材料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资阳高新区口腔企业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和管理。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口腔企业是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从事口腔装备材料及其上下游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且税收贡献在资阳高新区的企业(单位)。

第三条  本细则住房是指民生佳苑二期公租房、科创园区人才公寓以及高新区管委会认可的其他住房(租住民生佳苑一期公租房不享受本补助)。

第四条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所在企业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1年,并按规定在本市购买社会保险。

(二)与房屋业主签订合法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住相符,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

(四)高新区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补贴标准

根据人才类别实施分类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公司章程中明确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每人5/m2/月,补助面积不超过100m2/

(二)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每人4/m2/月,补助面积不超过70m2/

(三)企业部门管理人员或具有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每人3/m2/月,补助面积不超过40m2/

(四)企业普通员工,每人2/m2/月,补助面积不超过40m2/

每人仅限租住房屋一套,符合第五条第(一)款人员外,其余人员仅限租住民生佳苑二期公租房或科创园区人才公寓。

以上人员如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就高原则进行补贴,另一方不再享受。

第六条  企业部门管理人员是指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须经企业任命并事先报资阳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经济局备案

第七条  受《资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和高新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住房类资助人员,不再享受本《细则》住房租赁补贴。

第八条  补贴以企业为申报主体,不接受个人申请。

第九条  私自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自始不予补贴;除特殊情况并报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外,连续30天以上未居住的,当年度不予补贴

第十条  办理程序及申报资料

(一)办理程序。按照资高管通〔201915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资料。申报企业应如实提交以下申请资料:《兑现口腔企业员工住房租赁补贴企业申报表》(附件1),《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住房租赁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3),企业与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申请补贴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住房租赁合同和有效票据,企业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或职业资格证书,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请企业应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逐页加盖机构公章。

第十一条  企业对申报资料和租住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书面证明等欺骗手段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补贴情形的,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该企业所有员工当年度住房租赁补贴。

第十二条  补贴款须专款专用,各企业在住房租赁补贴款中截留、挤占、挪用的,一经查实,从次年起取消该企业申请补贴的资格,并对该企业已下拨补贴款予以追回。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20201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资阳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实施期间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 兑现口腔企业员工住房租赁补贴企业申报表

2.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人员花名册

3. 住房租赁补贴个人申请表

                         详见附件1-3.docx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