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522030/2021-00016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文 号: | 乐府办发〔2021〕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乐府办发〔2021〕9号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乐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乐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20〕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管分类”的要求,落实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保障,加快体系建设,严格检查考核。落实县级相关单位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业主管责任,指导协调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分类回运和回收利用全过程。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城乡统筹。综合考虑全县区域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县中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乡镇和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中心城区立足于“示范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选择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整体推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乡镇立足于“化繁为简、简单实用、注重实效”,坚持低成本、易实施、成效好、就地就近处理,防止生搬硬套和处理模式“一刀切”。
(三)市场运作,健全体系,持续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思路,遵循生态、资源、安全、节俭,鼓励开展政企合作,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垃圾一体化服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链条的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元化投资运行方式。促进循环经济建设,逐步建立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等匹配完善的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相关产链条,实现分类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一)到2021年底,南塔街道南郊社区、天池街道仙鹤观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大佛镇、东山镇、劳动镇、高寺镇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30%以上的行政村,所有行政村配备保洁员,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二)到2024年底,县域公共机构基本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全县100%乡镇(街道)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行政村全覆盖,基本实现全部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实现保洁员配备合理、管理有效,村组保洁工作运转有序。
(三)到2025年底,县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县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有特色、转运设施较齐全、村庄保洁见长效、资金投入有保障、监管制度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扩面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在南塔街道南郊社区、天池街道仙鹤观社区和东山镇、大佛镇、劳动镇、高寺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重点做好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组建、收运设施完善、分类员培训管理、群众分类宣传引导等工作。
(二)全面铺开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总结提炼前期试点经验,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流程,并在全县所有社区、行政村进行推广,确保全县100%社区、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资金保障体系等,确保生活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态化、稳定化。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县政府县长为总召集人,县委联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为第一召集人,相关县级领导为召集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各参与单位要增强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压实责任,逐级包干。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网格包干体系,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
(三)加大投入,保障资金。配备专业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投入,积极探索垃圾分类新模式。落实好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建设。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县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推进垃圾分类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量保障。严禁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严禁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或填埋农村生活垃圾。对在城乡随意倾倒、堆放、露天焚烧、丢弃遗撒垃圾以及违法违规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附件:乐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乐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 召 集人:彭玉秀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第一召集人:朱晓霞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召 集 人:尹显强 县政府副县长
彭 敏 县政府副县长,童家发展区党工委
专职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管昌平 县政府副县长
朱道理 县政府副县长,童家发展区管委会
副主任
成 员:李万旭 县政府办主任
张国洪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廖 艳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刘 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罗 旭 县发改局局长
欧加建 县经科信局局长
王 鑫 县教体局局长
刘 盾 县民政局局长
杨世奇 县财政局局长
陈国忠 县人社局局长
陈 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易吉才 县住建局局长
陈吉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勇军 县水务局局长
文国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平南 县商务经合局局长
罗 斌 县文广旅局局长
李 萍 县卫健局局长
倪 理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云志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光明 县供销社主任
邓 巧 乐至生态环境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唐云志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