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细则》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要求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客车,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发展,切实保障乐至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促进农村道路旅客运输有序发展,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月8日印发了《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交通运输部《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
4、《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三、主要内容
1、明确在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前,应当进行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审核,确保农村客运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安全设施,车辆技术要求、运行限速等相匹配。
2、明确审核工作由乐至县交通运输局、乐至县公安局、乐至县交通警察大队、乐至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领导小组,联合开展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工作。对需途经等外公路的农村客运班线,还应当联合等外公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交管办开展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工作,并明确通过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
3、明确等级公路、等外公路可通行的对应客车车长、途经的农村公路应满足的技术条件、农村客运线路的路基、路面和隧道的技术条件要求、农村客运线路的桥梁承载能力要求,技术状况及农村客运线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应要求。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乐至县新增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