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县级财政预算追加支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近来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土地市场持续疲软,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呈断崖式锐减势态,而县本级政府性债务偿债高峰期来临(仅2018年县级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就达10.4亿元),民生、增资等刚性支出持续加大,本级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同时,县财政局在以往办理追加预算支出事项中,发现很多部门(单位)申请追加支出事由不清、依据不足、事权不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为应对新常态下的财政收支形式,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压缩预算追加规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及时制定出台《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论证及审议情况
关于合法性论证:我局对《办法》进行了合法性把关,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内容。
关于可行性论证:《办法》明确了县级追加预算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申请追加流程、申请追加所附支撑材料、相应问责条款等,适合县级目前实际需要,具有可行性。
关于会议审议:县财政局党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办法》,要求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十一条,具体为:
第一条简要阐述《办法》出台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阐述财政预算追加支出的含义和资金范围。
第三条阐述预算追加遵循的原则:一是从严控制原则;二是统筹安排原则;三是量入为出原则;四是讲求绩效原则。
第四条阐述预算追加包括的主要内容:一是国家和省出台新政策或调整政策,相应要求县级财政安排或配套的新增支出事项;二是经县委、县政府会议议定需县级财政给予资金保障,且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新增支出事项;三是单位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县政府签批需县级财政给予资金保障,且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新增支出事项;四是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预见的新增支出事项;五是正常的增人、增资等新增支出事项;六是其他必须追加的支出事项。
第五条对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预算追加的请示需包含要素进行罗列:一是项目主要内容、追加理由及立项依据;二是项目资金需求量及测算依据;三是组织实施计划和项目绩效目标。
第六条、第七条阐述县财政局收到预算追加批办件后的审核流程及资金拨付流程。
第八条要求将追加预算纳入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第九条明确了相应的追责条款。
第十条、第十一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主题和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