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乐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解读
一是安置方式,实行统一搬迁,划地自建,新建房屋宅基地由所在村社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安排,其新建房屋由被搬迁人依法审批后自建。
二是面积认定,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为准。
三是支付方式,在15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被搬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