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渔船渔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实际,制发《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规范全县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构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创建平安和谐渔业。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全县渔业船舶实行县、乡镇、水库、船主(所有人或经营人)四级综合管理。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渔船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抓好本工程水域内渔业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是渔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所有或经营渔业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