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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17-01-22   发布机构: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渔船渔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实际,制发《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规范全县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构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创建平安和谐渔业。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全县渔业船舶实行县、乡镇、水库、船主(所有人或经营人)四级综合管理。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渔船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抓好本工程水域内渔业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是渔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所有或经营渔业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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