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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29   录入:安岳县司法局

 

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事指南

安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权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定渠道。

安岳县人民政府作为级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安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司法局)是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同时组织办理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三、申请行政复议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四、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

公民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手写签名或者捺印;法人、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加盖公章。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主要理由和事实;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日期。

(二)申请资格材料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格材料:

1.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等;

3.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该组织的核准登记证明或者营业执照等,并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交申请资格材料;

5.公民死亡后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公民死亡证明材料以及与死亡公民具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6.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材料与法定代理人证明材料;

7.承受已终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承受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承受该权利义务的证明材料;

8.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函;

9.其他必要的申请资格材料。

(三)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但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除外;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供该行政行为的相关文书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如文书材料不能反映与申请人的利害关系,还应提供证明申请人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

3.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并明确赔偿方式、赔偿数额等,但因被申请人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举证的除外;

4.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提供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五、行政复议受理及办理

(一)受理时限: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受理条件,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二)办案时限1.简易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普通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六、行政复议受理点及邮寄地址

收件人: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城街道广场路1号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5号楼7 

电话:02824530391 

 

附件1.行政复议流程图.docx

    2.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公民).doc

    3.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doc

 

附件:附件1:行政复议流程图.docx 

          附件2:行政复议申请书(公民).doc

          附件3:行政复议申请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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